关于做好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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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4-09 12:11:22 来源: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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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中心、机关工会: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于今年4月下旬举行,本次代表大会将选举产生上海市教育工会第九届委员会。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沪教工[2014]5号文件精神及有关方案,现就我校做好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以及上海市教育工会第九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关于我校出席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 (一)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名额分配,我校出席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2名,1名是工会工作者,1名是工会积极分子或一线教职工。 (二)正式代表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团结奋进,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构建和谐校园和美丽中国梦的实现,作出一定成绩; 2、热心工会工作,乐于为教职工群众服务,善于倾听并表达教职工群众意见和呼声,受到教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议事能力,能较好地履行代表职责的工会会员。 (三)正式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的产生首先应当通过学校各部门工会民主酝酿推荐上报2名拟任候选人,校工会召开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等形式确定3名代表拟任候选人,经过差额正式选举2名代表出席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 二、关于上海市教育工会第九届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 (一)委员名额分配 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名额分配,我校有1名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 (二)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校工会召开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根据市教育工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分配方案和要求,民主推荐委员候选人,在征求同级党委同意后对委员候选人进行考察。 (三)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1、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认真贯彻党的工运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工会事业,热心工会工作; 2、甘于奉献,清正廉洁,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教职工群众中具有一定威信的会员; 3、新推委员候选人原则上应任满一届(五年)。 三、时间安排 1、3月4日部署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2、3月15日前基层工会完成代表选举工作,填写并上报《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并附代表选举情况报告。 3、3月20日前完成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填写并上报《上海市教育工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撰写委员候选人简介(需征得本人同意签字),委员候选人考察材料(800字以内,加盖党委公章)。 四、上报材料要求 1、按要求填写代表登记表一式二份,并贴个人近期免冠半身一寸彩色报名照片(纸质和电子版本)。 2、按要求填写委员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二份(贴照片)和撰写候选人简介、委员候选人考察材料各一份(纸质和电子版本)。 五、工作要求 代表、委员候选人的选举和推荐,是一项关系到市教育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能否顺利召开的大事,各部门工会务必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