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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诵读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20-11-24 10:47:42     来源:校工会

  

   

  第一章

   

  一、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诵读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的业余群众性社团组织。

  二、教工诵读协会是二工大热爱文学艺术的各院系、部门教职工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本会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己任,是以“拓宽文化视野,提高教职工人文素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宗旨,开展各项活动,将践行“厚生、厚德、厚技”之校训,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教工生活,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三、教工诵读协会负责有组织地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全校教职工诵读、舞台剧、文学沙龙等文化活动,提高我校教职工语言表达、朗诵阅读、舞台表演和对文学作品的鉴赏能力,并加强与各兄弟院校(单位)诵读协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第二章

   

  四、全面负责协会活动的管理,研究制定活动的规划,积极培养后备人才。

  五、积极组织和推动我校诵读、舞台剧等文化活动的开展。

  六、承办由校工会主办的全校性教职工诵读活动、舞台剧、讲座、文学沙龙和各项语言类比赛,组织观摩在上海举行的国内、国际文化活动。

  七、协助校工会组织教职工参加全国范围内的教职工征文、演讲、朗诵、语言类节目等比赛及其他各级各类比赛;不定期邀请有经验的学者、专家进行指导。

  八、每学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共同商议协会事务,选举新一届协会负责人。

   

   

   

   

   

  第三章

   

  九、会员资格

   

  1、承认协会章程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会会员。

  2、凡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爱好文学、艺术的教职工,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3、有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协作精神,愿意为学校争荣誉,愿意为同仁服务,愿为协会工作努力贡献。

   

  十、会员权利:

   

  1、对本协会各项活动享受有优先参与权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监督财务等权利。

  4、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十一、会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承担本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协会活动及经费来源、管理和使用

   

  十二、活动方式:暂定每月安排一次活动,时间及地点根据会员的情况另行安排。

  十三、经费全部由协会自行管理支配。活动经费由校工会资助,同时接受企事业单位赞助。

   

  第五章 组织机构

   

  十四、诵读协会主要负责人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主要负责活动安排、组织等服务工作。

   

   

  第六章  附则

   

  十五、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诵读协会所有。

  十六、诵读协会各种实施细则可根据情况再次补充。

  十七、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全体会员表决并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本章程从协会注册成立之日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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