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工业大学木兰拳队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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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7-05 09:15:16 来源: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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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性质: 我校是上海市木兰拳协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校木兰拳队是在校工会领导下及上海市木兰拳协会业务指导下的群众业余团队。 二. 宗旨: 坚持以锻炼身体,陶冶情操,丰富校园精神文化生活为指导,以展示高校女教职工健康、健美的风采开展习拳练武活动。 三. 队员申请条件 作风正派,爱好木兰拳,愿意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训练的女教职工都可以申请。 四. 队员的权利与义务 1. 在本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对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2. 可以自愿决定参加或放弃某项活动。 3. 平时的锻炼可以采用自由组合的形式。 4. 凡以学校名义组织的集体性活动或比赛项目,应当服从需要参加训练。 5. 在参加必须的训练和比赛期间,要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本部门办理好请假手续。 五. 经费 以学校名义参加的各项比赛或展示活动的经费,根据预算向校工会提出申请批拨。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木兰拳协会 199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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