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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工会工作特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5 12:12:42     来源:校工会

  各学院、部、中心、机关工会:

  为扎实推动我校工会工作特色发展,不断提升工会工作科学化发展水平,更好地营造良好的工会工作氛围。经校工会常委会研究,决定在2014年进行工会工作特色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制约工会科学发展以及广大教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特色项目为先导,载体创新为重点,方法新颖为突破,活力保障为基础,激励引导全校各部门工会和工会干部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激发创新活力,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全面推进学校和谐校园建设。

  二、申报对象

  学校16个部门工会。

  三、申报范围

  1、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泛开展建功立业劳动竞赛和日常工会活动中,能充分调动发挥教职工主人翁精神,积极推动学校党委和行政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实现而采取的创新举措。

  2、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巩固深化和谐劳动关系、维权工作中采取的创新举措。

  3、在参与加强和创新民主管理中,积极发挥工会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教职工依法有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最大限度激发工会活力,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采取的创新举措。

  4、在推进教职工文化建设,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拓展教职工文化阵地,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方面采取的创新举措。

  5、在服务学校、关爱职工,建立健全和落实工作机制,促进学校提质增效,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推动改善教职工民生状况方面采取的创新措施。

  6、在理顺组织体制、加强会员管理、推进民主管理、激发基层活力,提升队伍素质,以及完善机制手段,推动工会工作采取的创新措施。

  7、在工会工作其它方面有突破传统的思路或做法,能有效提高工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部门、服务教职工的能力水平采取的创新举措。

  四、申报程序

  1、全校工会工作特色项目实行年初申报,全年跟踪实施,年底评审公布,获表彰的特色项目作为年底部门工会考核加分;

  2、特色项目申报数量不限;

  3、特色项目要坚持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认真填写《校工会工作特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申报以各部门工会为单位,并于4月25日前书面报校工会(附电子文档)。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工会要紧紧围绕校工会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确定申报项目,注重突出申报项目的前瞻性、特色性、推广性和实效性,以工会工作项目特色推动年度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2、校工会成立特色项目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工会正副主席担任。

  3、各部门要及时制定申报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措施、时间节点和工作责任,年底要报送特色项目实际成果,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各级领导的批示、评估情况、获奖证书和新闻媒体的有关报道等。

  4、特色项目的评审结合年度工会工作考核一并进行。工会工作特色项目考评领导小组将通过听汇报、查台账、实地察看或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对立项的特色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筛选特色项目,并报校工会常委会研究确定。对于评为年度特色项目,校工会将通报表彰,给予特色项目实施单位一次性奖励,并在年度重点工作考核中进行加分。

  5、加强新闻宣传。各部门对创新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取得的成效,要大力宣传,努力扩大工会特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工会干部和教职工参与工会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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