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围棋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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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5-07 10:14:36 来源: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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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职工围棋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职工围棋协会是校工会主办机电工程学院承办的群众体育社会团体。本协会为围棋爱好者自愿组成群众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 响应国家体委全民健身运动的号召,提高教工们的身体素质,增强积极向上、努力拼搏的精神,活跃校园文化,提高教职工围棋运动的整体水平,通过围棋增进各兄弟院校的友好交流。
第二章 活 动 第四条 协会不定期组织以下活动: (一)与兄弟院校进行交流比赛。 (二)组织校内各学院的交流比赛。 (三)每学期开一次交流会。 第三章 会 员 第五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在编教职工。 (二)有一定围棋基础,热爱围棋的教职工。 (三)有集体意识,愿为他人服务,愿为办好协会付出努力。 (四)参加者无年龄、性别之限制。 (五)在加入围棋协会的同时具有会员的资格。 (六)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向本协会提出申请。 第六条:新会员入会的程序: 如有意加入本围棋协会,请在校工会填写一份“入会申请表”,然后等待协会委员会的批复(一周内)。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积极参加协会安排的各项活动。 (三)对协会委员会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对办好围棋协会提出自己意见和建议。 (二)尊重委员会的劳动,配合委员会的工作,完成其交办的任务。 (三)会员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围棋水平较高的会员应对技水平较低的会员进行指导。 (四)鼓励每位会员在协会队员与其它兄弟院校团体比赛时到场助威。 第九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经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 第十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委员会委员。 (三)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协会的解散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由委员会召集,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协会委员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其职责是: (一)组织协会一切活动,管理一切事务。 (二)对会员大会负责,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四)与会员保持沟通和联络,及时讨论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委员会委员应当处事积极、热情和谦慎。尽心尽力为协会和会员做好每一件与协会相关的事务。愿意为了协会活动的正常进行在时间和精力上作出牺牲,并不断想方设法提高协会活动质量,增加活动内容。委员会委员的劳动应得到所有会员的尊重和积极配合。 第十四条 常设机构: 会长一名,全面管理协会的各项工作。 副会长一名,具体负责管理协会。 教练两名,负责协会训练、比赛。 秘书长一名,负责对外联络、事务管理。 第五章 资金的来源、管理和使用 全部由协会自行管理支配。活动经费工会给于资助,欢迎企事业单位赞助。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五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会员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