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网球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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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5-30 09:50:04 来源: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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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职工网球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本校教职工网球爱好者的群众性文体社团。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是:组织广大网球爱好者,“普及、提高、推广”网球运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本协会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上海市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及各项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1人,副会长2人(其中常务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组成。特聘理事会名誉会长若干。 第五条:理事会由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五年一届,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章 协会职责 第六条:本协会的职责是: 1.定期召开理事会和全体会员会议,讨论本协会的重大事项; 2.安排每年的训练和比赛工作计划; 3.定期向校工会汇报协会的工作情况。 第四章 活动安排 第七条:本协会按照以下常规安排开展活动: 1.组织网球基本技能训练; 2.参加市教育工会网球赛、金桥杯网球赛等比赛; 3.加强与兄弟院校、单位的联系,交流信息,切磋技艺,共同提高网球水平。 4.每星期安排一~二次活动,或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安排,训练地点为校网球场。 第五章 会 员 第八条:凡我校教职工爱好网球运动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九条:本协会会员有下列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协会组织活动的权利; 4.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条:本会会员有如下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对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做到不无故退出,并自觉遵守纪律。 3.按时交纳会费(未定)。 第十一条:凡不履行会员义务、多次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者,由理事会讨论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六章 经费来源、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主要由校工会拨款、社会团体和个人赞助、以及会员交纳的会费组成。经费全部由协会自行管理支配,经费设专人管理,由理事会研究决定经费预决算,日常财务管理由会长负责。工会在外出比赛、购置球类等支出费用给予适当资助。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在本协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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