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羽毛球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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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6-04 10:21:57 来源: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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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职工羽毛球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本校教职工羽毛球爱好者的群众性文体社团。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响应学校体协提出的“每天锻炼一小时,努力工作一整天”的号召,组织广大学校中的羽毛球爱好者,“普及、提高、推广”羽毛球运动,丰富本校教职员工的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本协会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上海市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及各项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1人,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3人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由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两年一届,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章 协会职责 第六条:本协会的职责是: 1.定期召开理事会和全体会员会议,讨论本协会的重大事项; 2.安排每年的训练和比赛工作计划; 3.定期向校工会汇报羽毛球协会的工作情况。 第四章 活动安排 第七条:本协会按照以下常规安排开展活动: 1.组织羽毛球知识讲座; 2.组织羽毛球基本技能训练; 3.定期组织观摩在上海举行的国内、国际羽毛球赛事; 4.加强与兄弟院校、单位的联系,交流信息,切磋技艺,共同提高羽毛球水平。 每星期安排三次活动,为每周一、三、五的中午11:00~1:00,或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安排,训练地点为校体育馆 第五章 会 员 第八条:凡我校教职员工爱好羽毛球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九条:本协会会员有下列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本协会组织活动的权利; 4.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条:本会会员有如下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对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做到不无故退出,并自觉遵守纪律。 3.按时自觉交纳会费(款项未定)。 第十一条:凡不履行会员义务、多次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者,由本协会的理事会讨论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六章 经费来源、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主要由校工会拨款、社会团体和个人赞助、以及会员交纳的会费组成。经费全部由协会自行管理与支配,经费由本会专人管理,由理事会研究决定经费预决算,日常财务管理由秘书长负责。本会在购置球类、外出比赛、日常训练中等支出费用给予适当地资助。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在本协会理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