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游泳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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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6-23 10:30:19 来源: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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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一、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游泳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的群众性业余体育组织。 二、 本会是二工大热爱游泳运动的各院系、部门教职工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 第二章 活 动 三、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管理,研究制定项目的发展规划,积极培养后备人才。 四、积极开展业余游泳活动,交流游泳经验,锻炼身体,陶冶身心,丰富职工文体活动。 五、组织观摩在上海举行的国内、国际游泳赛事。 六、邀请有经验的游泳教练(教师)及队员指导技艺。 七、每学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共同商议协会事务,选举新一届协会成员。 第三章 会 员 八、会员资格 1、 承认协会章程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会会员。 2、 身体健康的游泳爱好者,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3、 由集体意识,愿意为他人服务,愿为协会工作付出努力。 九、会员权利: 1、 有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待的权利。 2、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监督财务管理的权利。 4、 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十、会员义务: 1、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 承担本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协会活动及经费来源、管理和使用 十一、活动方式: 暂定每月安排二~三次活动,为16:00~17:00, 或根据会员的情况另行安排。训练地点为校游泳馆。 十二、全部由协会自行管理支配。活动经费校工会给于资助,欢迎企事业单位赞助。 第五章 组织机构 游泳协会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3人组成。游泳协会委员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主要负责活动安排、组织等服务工作,为大家义务服务。 第六章 附则 十三、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内部机构。 十四、内部机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制定单项决定、补充规定、实施细则等予以实施。 十五、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内部人员表决并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本章程由协会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