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校举办“爱我中华、爱我校园”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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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19 11:56:32 来源: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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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部、学院、部、中心、机关工会: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摄影的独特视角,充分展现我校教职工在积极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践中的时代风采,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精神的伟大成就,反映伟大祖国日新月异的深刻变化,聚焦江山如画的神州风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瞬间。校工会将征集我校广大教职工的优秀摄影作品,特举办主题摄影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作品内容 参加活动的摄影作品应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劳动畅想”——展示广大教职员工投身教育事业的风采; 二是“都市光影”——展现上海在各项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带来的巨大变化; 三是“美丽家园”——展现美丽中华、美丽校园的精彩。 二、作品征集 1、征集对象:全校教职员工。 2、征集时间:各部门工会负责在2014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本部门的参赛作品征集集工作,并将照片文件打包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onghui@sspu.edu.cn)。 3、征集要求: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彩色黑白照片不限。同一作者限报作品五幅。作品一律接受数码图像文件,可直接发送邮件。数码图像文件格式为JPG(JPEG)文件格式(作品数据量不得小于3M);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只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微调,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技术处理)。特殊要求另行通知。 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部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简要说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简介等作品相关信息)等内容,组照须编明作品顺序。没有注明相关信息的作品不参加选送。 4、入选作品将参加“爱我中华、爱我校园”摄影展。 三、评选办法 校工会负责组织专家评委对参展摄影作品进行评选,并将评出优秀奖若干名,给予奖励;对参与作品多且质量高的选送单位,将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给予一定奖励。 特此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O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