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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上海职工晋升技师 高级技师奖励计划有关申报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3 09:08:35     来源:校工会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工会服务职工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工总办〔2014〕255号)精神,现就2015年度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计划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2014年度申报说明及相关表格材料等作废):

  一、申请对象

  申请职工应符合《2015年度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计划》中“奖励对象”一款中所列条件(参见沪工总办〔2014〕255号文)。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职工按通用工种(本市人社主管部门发证)、行业特有工种(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证)分类填写《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等级证书复印件、工会会员服务卡或银行卡复印件,一并交所在基层单位工会。其中,行业特有工种申请职工须经所在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认。

  (二)基层工会负责初审,通过“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计划网上申请系统”(简称“申请系统”)报送申请(账户名及密码由所在区县局(产业)工会统一生成并发放,具体参见“申请系统”使用说明书),并将“申请系统”自动生成的《汇总表》(电子版)及《申请表》原件、所附复印件材料等集中报送至所在区县局(产业)工会。

  (三)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基层工会提交的申报材料,通过“申请系统”进行复审(账户名及密码由市职工技协服务中心统一生成,用户名默认为本区县局(产业)工会报送系统用户名,具体参见“申请系统”使用说明书),并填写《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单》(简称《申请单》)。在规定时限内,将《申请单》(书面版)、《汇总表》(电子版)交至市职工技协服务中心(《申请表》原件及所附复印件材料等留区县局(产业)工会存档备查)。《申请单》中须明确人力资源部门对行业特有工种类申请职工的审核意见,其中区县须附带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敲章的《申请表》复印件,局(产业)须由本局、产业(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敲章确认。

  (四)市职工技协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申请,协调本市职业技能鉴定主管部门等进行信息核对,并通过“申请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结果送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财务部复核后,由市总工会财务部将奖励资金划拨至申请者所在区县局(产业)工会。

  (五)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配套奖励方案,将奖励资金合并后一次性转入职工工会会员服务卡或银行卡;同时,将奖励发放情况报市职工技协服务中心备案。

  三、申报时间

  市职工技协服务中心于2015年3月、9月分两批集中受理申请。其中,“申请系统”首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申请单》(书面版)、《汇总表》(电子版)首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申请系统”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申请单》(书面版)、《汇总表》(电子版)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发证日期为2015年9月1日之后的,可延至下一年度申请。2014年度未及申领的职工,须于2015年3月、9月完成申请补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权益。

  四、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基层单位工会要充分认识实施职工技能晋级奖励计划的重要意义,并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动员工作。

  (二)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奖励方案,鼓励更多职工提升技能、强化素质。

  (三)《申请表》、《申请单》等不得缺项、漏项。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基层单位工会要切实把好审核关,指导职工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如实申报,杜绝漏报、多报、瞒报、虚报等情况的出现,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四)《申请表》、《申请单》等可自上海工会网站(网址:http://www.shzgh.org)、上海职工科技创新网(网址:http://www.shzgkc.org)下载;“申请系统”具体操作等详见使用说明书。

  联 系 人:王奇峰(受理审核事宜)电话:55885591

  陈志渊(申请系统事宜)电话:55885659

  武吉波(政策咨询事宜)电话:63211939-4111

  联系地址:曹杨路147号          邮编:200063

  电子邮箱:zgjxb@126.com


  上海市总工会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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