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中心、机关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基层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增强工会工作的活力,推动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工会工作上新台阶,发挥好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评选2015-2016学年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和工会积极分子的活动。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
1、评选范围
学院、学院、部、中心、机关等二级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不包括兼任工会主席的党政领导干部)。
2、评选条件
(1)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正确的办学方向,办学思路清晰,管理民主、科学。
(2)认真执行《教育法》、《劳动法》、《工会法》、《教师法》等各项法律、法规,法制意识强,坚持依法治校。
(3)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尊重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教代会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各项职权落实。
(4)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坚持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民主意识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教职工的监督,在教代会民主评议中,教职工满意率比较高。
(5)积极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时足额计拨工会经费;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和条件。
(二)工会积极分子
1、评选范围
全校工会会员都有资格评选。
2、评选条件
(1)积极投身学校和部门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熟悉工会工作的政策和业务,主动创造条件开展工会工作,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
(3)热心为教职工服务,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受到领导和教职工的好评。
(4)顾全大局,维护团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廉洁奉公,较好地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5)热爱工会工作,积极组织、支持或参与工会开展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工会的工作任务,在活动中有上佳表现。
二、评选办法
1、评选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工作每一学年进行一次。因此,事迹材料原则上是总结2015年1月1日至现在的情况。
2、评选工作由校工会组织进行。评选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每个部门推荐一位领导,共13名;工会积极分子的名额按照2016年3月底在编在岗部门人数的5%比例分配(后勤服务公司外聘员工按照2%比例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部门名称 | 教职工 总人数 (名) | 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名额(名) | 工会积极 分子名额 (名) |
1 | 工学部 | 268+10 | 1 | 14 |
2 | 文理学部 | 146 | 1 | 8 |
3 | 机关 | 160+14 | 1 | 9 |
4 | 经济管理学院 | 89 | 1 | 5 |
5 | 高等职业技术(国际)学院 | 88 | 1 | 5 |
6 | 后勤服务公司 | 56+550 | 1 | 3+11 |
7 | 应用艺术设计学院 | 46 | 1 | 3 |
8 | 国际交流学院 | 9 | 1 | 1 |
9 | 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 | 22 | 1 | 2 |
10 | 工程训练中心 | 41 | 1 | 3 |
11 |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 21 | 1 | 2 |
12 | 图书馆(档案馆) | 21 | 1 | 2 |
13 | 体育部 | 30 | 1 | 2 |
| 参加青教赛等市级工会各类重大活动中表现优秀教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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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
| 1021 | 13 | 100 |
3、推荐的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和工会积极分子名单由各部门工会对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推荐,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部门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提出并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申报。参加青教赛等市级工会各类重大活动中表现优秀的教职工由校工会对照评选条件提出。
4、校工会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工会工作2015-2016学年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和工会积极分子初步名单。
5、校工会将表彰名单在校工会网页上公示后发文,开展总结交流、宣传表彰。
三、时间安排
1、2016年5月18日中午前,各部门工会将本部门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推荐表》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等表格一式两份报送校工会,同时用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工会邮箱gonghui@sspu.edu.cn。
2、2016年5月下旬,校工会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确定工会工作2015-2016学年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和工会积极分子名单并在校工会网页上告知。
3、2016年6月中下旬,校工会发文并总结表彰。
特此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O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