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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代会代表培训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9 02:58:12     来源:校工会

    

  

  各教学单位、直属部门、科研机构、机关工会,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工会,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学校工会:

  经2018年第8次工会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代会代表培训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监督执行。

  

  附件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代会代表培训制度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代会代表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教代会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确保教代会代表正确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提升教代会的质量,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工会负责教代会代表的培训,具体事务由校工会维权管理部承担。校工会应将教代会代表培训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和预算项目,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第三条  教代会代表应当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第二章  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  校工会对教代会代表进行下列内容的培训:

  1、党的基本理论以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相关的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

  3、相关的法律、法规;

  4、其他内容。

  第五条  校工会对教代会代表进行培训,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1、组织专题讲座;

  2、组织交流研讨;

  3、组织网上学习;

  4、其他形式。

  第三章  培训的组织

  第六条  维权管理部应对教代会代表的状况和需求开展调查,对培训的内容和形式进行研究。

  第七条  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维权管理部制定培训方案,对培训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费用做出详细规划。该方案报校工会审批。

  第八条  培训方案经校工会审批后,维权管理部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第九条  培训活动结束后,校工会应认真加以总结,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提出今后工作的改进措施。

  第四章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会常委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

                               Ο一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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