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代会代表培训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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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09 02:58:12 来源: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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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直属部门、科研机构、机关工会,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工会,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学校工会: 经2018年第8次工会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代会代表培训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监督执行。
附件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代会代表培训制度》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代会代表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教代会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确保教代会代表正确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提升教代会的质量,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工会负责教代会代表的培训,具体事务由校工会维权管理部承担。校工会应将教代会代表培训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和预算项目,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第三条 教代会代表应当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第二章 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 校工会对教代会代表进行下列内容的培训: 1、党的基本理论以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相关的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 3、相关的法律、法规; 4、其他内容。 第五条 校工会对教代会代表进行培训,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1、组织专题讲座; 2、组织交流研讨; 3、组织网上学习; 4、其他形式。 第三章 培训的组织 第六条 维权管理部应对教代会代表的状况和需求开展调查,对培训的内容和形式进行研究。 第七条 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维权管理部制定培训方案,对培训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费用做出详细规划。该方案报校工会审批。 第八条 培训方案经校工会审批后,维权管理部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第九条 培训活动结束后,校工会应认真加以总结,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提出今后工作的改进措施。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会常委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Ο一八年十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