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度校优秀教职工协会、教职工协会优秀工作者和教职工协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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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16 02:59:35 来源: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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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职工协会: 为表彰我校教职工协会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方面做出的成绩,鼓励各协会继续开展广大教职工喜爱的活动。校工会将评选2018年度优秀教职工协会、教职工协会优秀工作者和教职工协会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工会登记在册的教职工协会及其成员。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教职工协会评选条件 1、认真遵守《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职工协会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协会章程。 2、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制度健全;积极发展会员,协会规模不断壮大,活动有计划、有成果、有总结。 3、活动主题新颖、内容健康、形式多样、参与率高,可以充分展现我校教工的风采,促进广大教职工的交流。 4、主动开展教职工技能培训,承担全校性重大赛事,组织有序,活动效果好。 5、在推动协会工作创新方面,业绩突出,影响力大,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教职工协会优秀工作者和教职工协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关心支持协会建设,积极协助协会领导开展活动,发挥组织沟通协调作用。 2、密切联系、关心会员情况,热心为本协会会员服务。 3、办事认真、公正,不谋私利,深受广大会员称赞和拥护。 4、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协会工作职责,积极推动协会健康发展,为本协会的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三、奖励设置 1、优秀教职工协会若干个,以活动经费方式奖励各协会。 2、每个协会可推荐1名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获评教职工协会优秀工作者称号。 3、校教职工协会积极分子评选名额如下:少于30名会员的最多可推荐3名会员,30-60名会员最多可推荐6名会员,60名会员以上的协会最多可推荐8名会员参选先进个人评选。 四、申报评选事项 1. 无论申报与否,每个教职工协会都要交年度总结(不少于1000字)和年度活动统计表。申报优秀教职工协会的请下载填写优秀教职工协会申报表(见附件),先进个人由各协会推荐申报。 2. 请于2018年11月29日下班前将申请表、事迹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工会协会管理部于雅杰,信箱:yjyu@sspu.edu.cn。 3.校工会将成立评审小组,审阅材料,听取介绍,经工会常委会讨论后评选出优秀教职工协会及先进个人。 特此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Ο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