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职工足球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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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4 10:50:51 来源: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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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 名称:本组织的正式名称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足球协会。 第二条 性质: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足球协会接受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三条 目标:团结全校足球爱好者,通过广泛开展足球运动,促进足球运动在我校教职工中的发展,为增强人民体质、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足球水平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本协会将积极组织并加强各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为完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足球协会体制、提高水平而努力。 二、会员 第四条 申请会员资格:我校在职教职工不受年龄、性别、国籍限制,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申请者须向本协会负责人之一提出申请,并同意遵守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足球协会章程和各项规定。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本协会及本会组织的活动有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按规定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比赛的权利;有申请退会的权利。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足球协会成员一律平等,不得以种族、民族、宗教和其他任何原因歧视任何一方。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决议和决定;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努力完成本会分配的任务;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按时参加训练及比赛,按时交纳会费。 第七条 退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足球协会: (一)本协会的成员要求退出协会组织,必须通知本会负责人之一。此前,该成员仍被认为是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足球协会的会员。 (二)一个会员的退会一经承认,即失去会员资格及一切权利。 第八条 会费:本协会实行免费入会,会员可自愿参加日常训练活动。会员参加协会组织或参与的比赛,需按比赛规定交纳相应参赛费。 三、机构 第九条 全体成员大会: 全体成员会议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会长;入会和开除会员议案的审议; (三)、审议本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条 本协会设置会长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宣传部部长一名,外事部长1人,后勤部长1名。日常事务由上述机构人员共同处理; 第十一条 涉及重大事务,须由全体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全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接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足球协会1/3以上会员的书面要求时,应在2周内举行特别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 如会长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务时,由副会长或秘书长代理其职务,代理期限至下一届代表大会选举出新的会长为止; 四、协会活动 第十三条 根据发展的需要,本协会将组队参加各级足球比赛和活动,促进内外交流,增进与其它地区和单位的足球队、运动员之间的友谊;搞好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足球协会自身组织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十四条 训练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6:00-18:30,地点为足球场。 第十五条 比赛:原则上每周组织一场比赛。 五、协会经费 第十六条 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由社会赞助、校工会补贴等两个部分组成。 第十七条 资金用途:协会资金主要用于日常训练比赛的服装、器材、饮用水,支付比赛报名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 协会经费由协会自行管理,定期将会费收支情况向协会会员通报,每年将在会员大会上公布全年收支情况,同时接受工会的监督。 六、附则 第十九条 章程的实行与终止:本章程自2020年11月代表大会通过后正式实行,本章程随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足球协会停止活动而自然终止。 |